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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用金錢衡量做事的準則嗎?!

這真不是件好事。

 

最近發生一個趣談,面對問題,我和好朋友的認知與處理方式差了天南地北。

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。多年前,當我還有學生身份時可用專案辦理手機門號優惠,於是我就多辦了一支給他使用。現在他要繼續使用門號,我需要把名字過戶給她,以便他後續處理。

因兩人在不同縣市,約了半天,近期無見面機會一同辦理,只好郵寄。我將雙證件寄給他,忘了附印章,手邊也沒有現成的印章。我認為比較好的辦法是,請他在當地刻印,一顆不過40元,節省時間往返與郵寄成本和風險。

問題來了,他先問我刻印費用由誰出?給了選項,1他出,2我出,3一人一半。我心想40元可以馬上了事這麼划算的做法,金額不大,哪有選項問題。但她已經問了,事情出錯我也有責任,選了一人一半,雖然不知道這一半什麼時候能遇到給他。

手續完成後,他迅速的將證件及印章郵寄還我,並且留下郵局帳號,請我匯20元給他。我沒有郵局卡在身邊,提供其他銀行,換他沒有帳號,否則手續費對雙方都不划算。後來我又提出,不如將這20元做愛心,連同我的專項捐款一同捐給慈善單位(飢餓三十或勵馨基金會)。他也不能接受(我早料到),於是他找了朋友借轉帳,我便將20元匯了過去。

(以下問題開放討論)

我感性,認為20元無需糾結,事情在我這種個性身上,就可能衍化為「有關係就沒關係、沒關係就有關係。」的結果。

事後我對於浪費時間成本不符效益的口吻,加上先前郵寄、掛號等麻煩小事,表達心中的微詞。或許是以情/情緒處理事情的人身上的缺點。今天如金額大到2千、2萬,我肯定沒辦法這麼灑脫。這是做人感受式的處理,而不是做事的方法。

好友依原則行事。說好的協議是一人一半,無論如何都要把帳算清楚,為了完成任務,找盡轉帳門路。在我看來,那些拜託人情和討論往返過程的時間成本,遠超過20元價值。金額或許早已不是此事的重點,把帳結清,任務才算圓滿完成。在這個原則之下,他也無法認同為何我答應的事情不朝著這個方向繼續處理到結束呢?此事不影響我們之間的友誼,我忍不住以20元的角度,向他揭開自己的疑惑,事後他也解釋了他的想法,省得我有疙瘩,因為我了解他的個性,所以接受他的做事方法。

我深深的上了一課,糾結解決在理性與感性之間。

看來我受到資本主義太多影響,可能以金錢大小衡量處理事情的方法而不自知,又為此選擇尋找方便快速的解決之道。另外為先前的愛恨情仇算總帳,沒有就此事論此事,不如他堅定原則,並且有勇氣不輕易妥協。這事情沒有對錯,看待的角度不同,自然處理的方式和結果也不盡相同。我很欣賞他的堅持,像法官、也像一板一眼的公務員,有條理守信不受一般價值觀影響,是我該學習之處,雖然缺乏接受其他方案的彈性,而我可能就是會給小孩放水、在小事上溺愛小孩的爸媽。熟是熟非,人生做人處事,本是大哉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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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iweyRose 琦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